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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设计不合理能退房吗
释义
    对于设计不合理的房屋,购房者可以申请退房。商品房的规划、设计由房地产开发商依据市政规划作出,应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并应在与购房者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明文约定。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改。开发商通知变更房屋设计的,购房者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
    一、什么样的情况下退房才是受法律保护的呢
    退房受法律保护的情况有:1、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2、开发商逾期交房达到合同约定的退房日期;3、开发商变更规划、设计影响房屋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的;4、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的;5、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影响房屋正常使用的;6、购房者贷款申请未批准,合同双方对付款方式不能协商一致的。
    二、购房后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吗
    购房人可要求开发商退房的时候有:一、开发商逾期交房构成根本违约,即逾期交房达到合同约定的退房日期;二、开发商手续不全导致合同无效;三、开发商没有经过购房者的同意擅自变更房屋设计;四、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五、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房屋正常使用的。
    三、购房者在哪些情况下可退房
    购房者以下情况下可退房:购房者与开发商协商一致的;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的;开发商逾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的;开发商不能依约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开发商交房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开发商交房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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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7 20:3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