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有限公司的单位性质是企业法人,也是营利法人。有限公司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都是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而成立的法人,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流程如下: 1、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2、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于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3、登记机关审核申请材料; 4、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当场办结;缺失材料的登记机关告知需补正的材料;符合不予受理情形的不予受理; 5、登记机关受理并予以核准; 6、颁发营业执照; 7、刻章; 8、开银行账户; 9、税务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