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被保险人在购买重疾险时,应如实告知自身的健康状况,否则可能影响理赔。但若告知不完整是否算作未如实告知需要查看保险合同中的具体规定。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四条: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在保险合同成立前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一切情况。未如实告知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保险法》第十五条: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对于保险事故发生前所负担的保险费不退还,并不承担保险理赔责任。 3.《保险法》第四十七条:保险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有权对保险合同的内容进行协商。保险合同的条款应当合法、公平、合理。 结论:若保险合同中明确规定告知不完整也属于未如实告知,则被保险人在购买重疾险时应提供完整的医疗报告,否则可能影响理赔。但若合同中未做明确规定,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