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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二审维持原判的履行期是什么?
释义
    法律分析:二审维持原判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审判决的履行期限,从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的时候开始计算。民事案件中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当庭宣判的,当庭可以生效;未当庭宣判的,送达后即生效。在判决书规定的期限内未履行判决的,在期满后,即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一般为当事人申请后七个工作日内。
    1、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2、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3、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
    4、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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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4 15:4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