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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见死不救应不应该入法
释义
    

法律主观:
    


    如果满足这些条件却“见死不救”,是犯法的,是可能构成刑事犯罪的。在刑法理论中,有一种以不作为形式构成的犯罪。所谓“不作为”,是指行为人有义务实施,并且能够实施一种积极的行为而未实施的一种情况,即应该做、也能够做,而没有做的情况。“不作为”的成立需要具备三个条件:一是,行为人负有一种积极行为的义务,这是成立的前提。这包括:法律明文规定的特定义务;职务上或者业务上要求履行的义务;由行为人先行的行为而使法律所保护的一种利益处于危险状态所产生的义务等。其次是,行为人有履行特定义务的实际可能性,而未履行。如果本来就不具备履行该项义务的实际可能性,则不能成立不作为。第三,行为人未履行特定义务的不作为行为,与最终的危害结果之间发生了因果关系。
    

法律客观:
    


    《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一条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人民警察应当积极参加抢险救灾和社会公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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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12: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