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江苏省考应届生怎么界定 |
释义 | 一、江苏省考应届生界定: 1、当年应届毕业生:当年毕业应届毕业生是指在学习期满,学分合格,当年正常毕业并取得毕业证的大学毕业生; 2、普通应届毕业生:普通应届毕业生是指已拿到毕业证,但是在毕业两年之内,没有找到工作的毕业生。 二、应届生的界定标准为: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2021秋招应届毕业生,要求是应在2021年7月底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三、国考应届生条件如下: 1、一般的全日制在校毕业生。简单来说,就是从本校毕业的那一年。也就是说,到了大学的末尾,就是大学的毕业生。 2、在择业期间未就业的毕业生,按应届毕业生处理。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和择业期(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就业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3、上述未落实户口簿、档案、组织关系未落实者,无论是在学校所在地还是在生源地,均视为应届毕业生。但是要注意的是,非统招非普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并不属于应届毕业生。 4、“四项目”人员服务期满后,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参加“选聘大学生到村任职”、“农村义务教育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西部大学生志愿服务计划”等项目的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按照国家政策,这些人的户口和档案都可以留在学校里两年。 5、应届毕业生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可作为应届毕业生报考。部分考生在入学前曾有过工作经历,即先就业,再上学,这类应届毕业生可作为应届毕业生报考。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验的岗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第五十八条 高等学校的学生思想品德合格,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或者修满相应的学分,准予毕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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