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产继承人失联了怎么办 |
释义 | 法定继承纠纷中,如有继承人联系不到,下落不明的,法院应当进行公告,公告期满后,依法开庭审理。继承人下落不明,法院公告后,因其没有表示要放弃继承权,视为其接受继承。所以,法院应当保留其应当继承的份额。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一、儿女放弃继承权可以吗 子女是可以放弃继承权的,但这个权利一般必须要本人亲自告诉放弃才可以的,但在决定放弃了这项权利以后,那么一般就不能再进行反悔,继承权是属于个人的权利,任何人都是不可以阻碍的。 继承权作为一项权利,继承人有放弃的自由。 首先,必需是继承人本人作出放弃的表示,他人包括继承人的监护人都无权放弃。 其次,继承人具备民事行为能力。 第三,放弃继承权须在特定时间作出。《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继承编中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须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表示。遗产分割后,遗产已经变成继承人的财产,此时放弃的是所有权而不是继承权。 第四,继承人放弃继承不得损害他人利益。比如,放弃继承权致使其不能履行法定的抚养、扶养、赡养义务,或其他债务履行的,放弃无效。 第五,放弃继承权须以法定方式作出。在诉讼前放弃的,须以书面方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用口头表示,本人承认,或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为有效;在诉讼中,继承人口头向法院表示放弃的,继承人在笔录中签名,该放弃也有效。 继承人放弃继承后反悔的,须在遗产处理前提出,并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承认。 因此子女是可以放弃继承权的。 二、代位继承包括换位继承吗 在遗产没有分割以前,代位继承人死亡的,其应该继承的遗产转移其继承人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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