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养老保险如何补交 |
释义 | 如果当事人已经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并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以一次性补缴。否则,就不能一次性补交 1、由于用人单位原因应缴未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书面补缴申请; 并提交申请补缴期间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以及工资收入凭证,经确认后,可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2、或者本人持公民身份证(户口薄、养老保险手册、本人档案到当地的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手续。 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填(接续保险登记表》、签订《接续保险三方委托缴费协议》。持《接续保险登记表》、《接续保险三方委托缴费协议》、身份证到指定银行开立个人银行活期储蓄帐户,存入足额存款。 一、关于养老保险的补缴政策是什么 养老保险的补缴政策如下: 1、个企业职工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因各种原因应保未保、中断缴费或欠费的; 2、未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中断缴费的; 3、个体工商户,可以以个人身份补缴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补缴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 2、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有从业经历者提供原始档案、劳动合同、用工登记表、工资台账等证明其工作经历的相关原始材料; 3、个体工商户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 4、部队复员军人提供军人档案。 二、养老保险的补缴流程: 1、补缴养老保险费后认定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员,须先到所在地人社部门对其视同年限进行审定后,再向社保局提出补缴申请。由用人单位填写补缴养老保险费资格审核表一式三份,向社保局提交申请补缴期间存在劳动关系证明以及工资收入凭证等材料,社保局对其补缴资格进行审核; 2、达到或超过退休年龄人员的补缴,须先到所在地人社部门进行资格初审后,再到石家庄市人社部门进行资格审定; 3、用人单位整体未参保的补缴,须先按参保登记规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为职工办理参保手续。然后,由用人单位向社保局提出书面补缴申请,填写补缴养老保险费资格审核表一式三份,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补缴人员花名册、历年工资发放表、补缴人员劳动合同及本人补缴申请等相关材料上报社保局审核; 4、用人单位未及时为职工办理参保造成应保未保的或者职工参保缴费后中断的补缴,由用人单位填写补缴养老保险费资格审核表一式三份,向社保局提交申请补缴期间劳动关系证明以及工资收入凭证等材料。社保局对其补缴资格进行审核。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一条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十三条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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