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犯罪预谋是犯罪的预备和谋划。即犯罪人在采取犯罪行为之前,为了犯罪的顺利实施,能够达到犯罪的预期目的,而进行策划、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确定方式等一系列准备活动。犯罪预谋是故意犯罪的重要阶段,也是犯罪人全部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有些犯罪行为,如果不经过必要的预谋活动,就不能实现犯罪意图。犯罪预谋本身虽然还没有引起危害社会的实际结果的发生,但这种活动对社会、对他人存在着威胁,也是一种危害行为。在犯罪心理学上,犯罪预谋是伴随着犯罪预备发生的一种心理活动,它支配着犯罪预备的发生、发展和变化。是犯罪动机、意图与犯罪目的之间的一种心理状态。 法律客观: 《刑法》第二十二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十三条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