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业管理费的困局和未来发展 |
释义 | 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费方面的困境大致有三个方面。一是政府对物业管理费的调节作用;二是业主对物业管理费收支的误解;三是物业管理费在未来该如何定位和收取。三者性质不相同,引起关注的程度却并无差别。政府调节涉及的是政府相关部门在物业管理政策制定上的缄否,业主误解涉及的是业主的现实态度和行为,而第三点则是政策与学术研究上的问题。 一、常见的物业纠纷有哪些 (一)维修养护纠纷 一般情况下,业主户内房屋需要维修的,可以要求物业公司派员修理,但费用应由业主承担,而纠纷的产生往往是售房者交付的房屋存在一些问题,且几经修理不能彻底解决问题或物业公司提供维修服务时的态度、价格等易引起纠纷。 (二)物业收费纠纷 物业公司对小区进行物业管理,提供相关服务,收取一定的物业管理费,是物业公司相应的权利。但是,物业管理费的标准没有具体规范,也就成了物业公司与业主委员会产生争议和纠纷的矛盾所在。 (三)侵权纠纷 业主对小区的建筑物公用设施享有产权,物业公司接受业主的委托,对小区进行管理,是受托人。基于建筑物和土地的使用、占有等方式产生收益应归业主享有,基于物业服务产生的收益物业公司可以享有,但是两者之间可能会产生侵权问题,从而引起纠纷。 二、买房后长期不住 需要交物业费吗 购买的商品房无人居住,也是需要交纳物业管理费的。如果房屋长期闲置,可以协商物业管理公司或根据当地出台的相关政策,打折收取。 物业管理费在房屋实际交付后由业主买受人交纳,一般是以购房者实际收房之次月开始缴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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