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无论是哪种单位,劳动者报考证明都不可以造假。劳动者以欺诈的手段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赔偿。劳动者报考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的,报考造假,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并且在规定年限内不得再变更。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