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徐州市征兵政策 -兵役 |
释义 | 法律分析: 1、宣传报名阶段 实行网上报名,适龄青年应登录“全国征兵网”按要求逐项填写。 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 2、体检政审阶段 对准备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应当逐个进行政治复审,严格把关,切实保证新兵政治可靠,防止把不符合政治条件的人征入部队。 3、审定新兵阶段 对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合格的应征公民进行全面衡量,择优批准政治思想好、身体好、文化程度高的服现役。 4、交接起运阶段 交接新兵工作,可以采取由县、市派人送兵、新兵自行到部队报 新兵入伍欢送会到或者部队派人接兵的办法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四条 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兵役登记包括初次兵役登记和预备役登记。 第十五条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按照兵役机关的安排在当年进行初次兵役登记。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兵役机关的安排,负责组织本单位和本行政区域的适龄男性公民进行初次兵役登记。 初次兵役登记可以采取网络登记的方式进行,也可以到兵役登记站(点)现场登记。进行兵役登记,应当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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