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无房产权证件的房屋由权利人申请,经区住建局会同自然资源部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认定。经认定可参照合法建筑补偿的住宅房屋,每栋房屋补偿的建筑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20平方米,超过部分的土地不予补偿;占地面积超过120平方米部分的房屋按建筑重置价格补偿。违法建筑一律不予补偿。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