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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税控盘维护费280怎么抵,怎么报税
释义
    税控盘维护费280报税方法如下:
    1、首先,打开电子税务局网站,并完成登录;
    2、登录成功后,选择打开《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申报表;
    3、打开《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申报表;在报表的减税性质代码及名称中,选择减免条款“购置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抵减”,并在减税项目的本期发生额中输入金额280元;
    4、在打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款抵减情况表),确认申报表的减免金额生成是否正确;
    5、打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表》,检查第23行的“应纳税额减征额”中是否自动拉取数据,如果没有,手工输入金额280,然后点击【保存】。
    【法律依据
    《增值税税控系统服务单位监督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市以下服务单位按下列要求收取本地区使用单位增值税税控系统技术维护费:
    (一)服务单位应与使用单位签订技术维护合同,合同中应明确具体的服务标准、服务时限和违约责任等事项。使用单位拒绝签订的除外。
    (二)服务单位应按照国家价格主管部门确定的标准按年收取技术维护费,不得一次性收取1年以上的技术维护费。第十一条 市以下服务单位按下列要求负责本地区使用单位增值税税控系统的培训:
    (一)市服务单位应建立固定的培训场所,配备必要的培训用计算机、打印机、专用设备等培训设施和专业的培训师资,按照统一的培训内容开展培训工作,确保使用单位能够熟练使用专用设备及通过增值税税控系统开具发票。
    (二)服务单位应在培训教室的显著位置悬挂《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增值税税控系统收费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215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增值税税控系统通用设备基本配置标准》(附件2)等展板。
    (三)服务单位应向使用单位免费提供增值税税控系统操作培训,不得增加其他任何收费培训内容。
    (四)培训应遵循使用单位自愿的原则。服务单位不得以培训作为销售、安装专用设备的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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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7 10: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