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工商行政管理局不是事业单位,是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政府主管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工作部门。工商局是政府主管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工作部门,根据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设立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二、工商局全称叫工商行政管理局,是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工作部门,隶属于国务院直属机构,2018年3月,根据机构改革方案显示,不再保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工商局主要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负责反垄断执法工作,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负责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等。 除此而外,还要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责任,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等。 工商局内设有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直销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市场规范管理司、企业注册局、外商投资企业注册局、广告监督管理司等部门。 三、按我们国家现在的机构设置这些部门都属于中央政府(即国务院各部委的直属机构,它们实行的是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双重领导的形式。这与一般的地方政府部门有所区别。工商局是属于政府部门。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第二条 国务院组成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