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根据法律规定, 抚养费 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但是,这一给付期限并不是绝对的,父母对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 抚养 的义务。 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① 丧失劳动能力 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②尚在校就读的; ③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法律客观: 根据《 民法典 》第1085条规定: 离婚 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