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仓单应该说明哪些事项 |
释义 | 法律分析:仓单是提取存储物的凭证。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在仓单上背书并经保管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可以转让提取仓库的权利。仓单包括以下事项:如果存货人的姓名或住所、品种、数量、质量、包装及其件数和标仓储损失标准、仓储场所、仓储期限、仓储费、仓储已办理保险的,其保险金额、期限及保险人名称、填发人、填发地点及填发日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零九条 保管人应当在仓单上签名或者盖章。仓单包括下列事项: (一)存货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包装及其件数和标记; (三)仓储物的损耗标准; (四)储存场所; (五)储存期限; (六)仓储费; (七)仓储物已经办理保险的,其保险金额、期间以及保险人的名称; (八)填发人、填发地和填发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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