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退货后,应当由销售方将货款和增值税全部退还给购买方。因为退货后,应当作废发票,或者开具红字发票,相应的增值税可以抵减,或者申请退税。当然,由于购买方超过认证未认证造成无法开具红字发票除外。当然,如果双方有约定,按照双方约定,或者双方协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二十七条 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售折让的,必须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开具红字发票。 第二十八条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