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驾照不考了,钱能退。 驾校退费标准: 1.未参加科目一培训的、完成科目一考试后由于驾校原因60天内未能安排学员参加科目二培训的,应予全部退费。 2.已经完成科目一考试,因为学员个人原因未参加科目二培训的,退还扣除教材费、理科培训费及辅导材料费之后的培训费。 3.已参加科目二培训、培训学时未超过科目二总学时三分之一且未超过培训期90天的,退还培训费的50%。 4.完成科目二考试后,培训机构90天内仍不安排学员参加科目三培训的,退还培训费的50%。 5.由于学员个人原因已参加完科目二培训未参加科目三培训的,或者由于学员个人原因超过规定期限的不退费。 法律客观: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六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符合规定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原机动车驾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