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交通肇事构成犯罪的,吊销驾照;肇事逃逸的,吊销驾照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 主体是一般主体,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 主观方面是过失,可以是疏忽大意,也可以是过于自信; 客观方面是行为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定交通肇事罪: 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注意,此处的30万元以上的数额,不是指事故本身造成的财产损失数额,而是指行为人无力赔偿的数额。按此标准,财产直接损失数额不到30万元,或者损失虽远远超过 30万元但赔偿后不足30万元的,都不构成本罪;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下列情形之一的: 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严重超载驾驶的; 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一百零二条 对六个月内发生二次以上特大交通事故负有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的专业运输单位,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消除安全隐患,未消除安全隐患的机动车,禁止上道路行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