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拖欠薪资如何补偿 |
释义 | 1、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薪资的,除在规章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薪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薪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2、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薪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未依照本法规章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低于当地最低薪资标准支付劳动者薪资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4)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章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3、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章,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法》第五十条 薪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薪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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