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方欠钱不还,说他没钱怎么办? |
释义 | 一、对方不还钱怎么办1、对方不还钱可以找到本人通过以协商的方式来进行解决,如有欠条,借条或合同的,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判决对方支付,如没有欠条,借条或合同的,可收集证据证明欠款事实。如果找不到人,可以公告送达,缺席判决,胜诉后对方不支付,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债权人就可以依据协议条款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免去大量烦琐的诉讼程序,节约讨债时间和金钱。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利用法律手段解决欠债人不还款的问题。二、对方不还钱怎么起诉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欠钱不还,各种理由不还钱,说没钱 一、欠钱不还的人该怎么办1、欠钱不还的解决办法有:(1)暂时无力偿还的,可以与债务人沟通,协商达成分期还款协议;(2)债务人拒绝偿还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偿还债务;(3)符合条件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一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第二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二、欠钱不还去哪里起诉欠钱不还去哪里起诉,需根据具体情况决定:1、债务纠纷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债权人可以到债务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如果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同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提起诉讼。 自己经过二次执行,对方说他没钱 法院判决后对方不给钱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扩展资料:“借钱不还”型诈骗犯罪在日常生活中时有发生。从一般意义上讲,由于犯罪人通常都是披着民间借贷的面纱实施诈骗,而且这种情况多发于亲戚、朋友、熟人之间。从法律定义上看,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使受害人陷于错误认识并“自愿”处分财产,从而骗取数额较大公私财物的行为。借贷式诈骗与民事债权债务纠纷在表现形式上有很多相似之处,如都是以借款为名转移财产、到期无法偿还债务等,但二者在行为人的主观意图、采取的方式、对借款的态度等方面都不同。其中,对于非法占有的主观意图是根据被告人客观行为以及其他客观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判断,行为人在犯罪中的行为表现往往更能表现出其主观意图。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借钱不还,小心成诈骗 欠钱不还,没对方身份证复印件怎么办? 一、如果有人欠钱不还怎么办1、如果有人欠钱不还,处理方法如下:(1)尽量保留对方欠钱的证据,如果没有的,可以补充写欠条或者借条,注明借钱用途合法;(2)拿到证据后再去要钱,若对方没有钱的,可以协商以物抵债;(3)如果数额较大的,对方有没有偿还意图,想赖账,可以考虑民事起诉。数额巨大的,可以报警处理,对方可能涉嫌诈骗。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二、欠款不还有什么后果欠款不还的后果如下:1、产生逾期费用,包括罚息和违约金;2、影响个人征信记录;3、情节严重者会构成犯罪,需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借钱不还,法院说没钱,其实对方有钱,怎么办 个人借钱不还的,向对方发出催告、协商都不还的,可以准备好欠条等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到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对方还钱。判决后对方依旧不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欠款人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朋友欠钱,三年不还,分批借了很多次,一分钱都没还,多次要债对方说没钱 法律分析:如果朋友借钱不还,首先应该先和对方进行协商,如果对方已各种借口不还钱,则当事人可以向该朋友发律师函,这样能够起到一定的催促的作用。如果朋友无论如何都不还钱,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是要注意收集相关的证据,比如借条、证人等,一般法院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失效为二十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该内容由 陈春灵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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