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审计厅的性质和职责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审计厅属于行政单位,是政府的组成部分。审计局主要负责地方政府各部门和所有企事业单位的审计监督工作。审计局一般设有办公室、财政金融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经贸审计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农业资源与环境审计科、干审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内审协会等科室。审计局主要职责:1、组织实施国家、省审计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受委托研究起草有关审计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监督各级审计机关的业务。2、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和向市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的建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国家的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实行审计监督制度。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国有的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以及其他依照本法规定应当接受审计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依照本法规定接受审计监督。审计机关对前款所列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依法进行审计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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