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每月2100元。我国实行最低工资的保障制度,劳动者所获得的劳动报酬不能低于劳动规定的最低标准,广东省的第一类地区是广州市,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100元,低于最低标准可以要求补足。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