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集体商标与证明商标的区别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集体商标与证明商标的区别如下: 1、商标注册主体的区别,前者是具有集体特征的组织,如商业团体、协会,后者是具有检测和监督商品或服务特定质量的组织; 2、商标使用主体的区别,前者是所属成员,后者是除注册人以外的其他组织; 3、商标注册的目的不同,前者是统一集体成员企业的产品特点,便于统一广告,建立集团整体信誉,尽快达到规模化经营的目的,后者是向公众证明某一产品或服务的特定质量; 4、商标能否转让的区别,前者是禁止集体商标转让,后者符合法律规定的转让条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三条 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的特殊事项,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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