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书记员有执法权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没有。书记员主要负责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等工作 法律依据: 《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 第二条 书记员履行以下职责: (一)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 (二)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三)担任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 (四)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五)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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