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迁户口不难办。 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 办理迁户口流程如下: 1、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工作证明、结婚证、房产证等。携带这些证件去迁入地和所在地办理准迁证; 2、办理完毕准迁证后,再去迁入地的派出所确认户口的迁入,拿好新的户口本和开具的户口变动单。如果是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3、当拿到了户口变动的,去迁入地的社区居委会做好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在入伍前,由本人或者户主持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注销户口,不发迁移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