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人寿保险合同的可抗辩期? |
释义 | 人寿保险合同中,投保人必须如实告知保险标的或被保险人的相关情况。如果投保人故意隐瞒或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解除权在保险人知道解除事由后的30天内有效,超过两年后不得解除合同。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知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不得解除合同。保险事故指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法律分析 人寿保险合同,自生效之日起一定期限内,保险公司如发现有任何足以影响保险承保或费率的因素,都可以解除合同。这个两年,就是可抗辩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结语 保险合同中的可抗辩期是两年,保险人在此期间内可以解除合同,若投保人故意或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同样有权解除合同。然而,若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知投保人未如实告知,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人应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若投保人故意或重大过失未履行告知义务,保险人可能不承担责任,并可能退还保险费。请投保人在合同签订前如实告知相关情况,以确保保险权益的有效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二章 保险合同 第二节 人身保险合同 第三十四条 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 按照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所签发的保险单,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或者质押。 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二章 保险合同 第二节 人身保险合同 第四十四条 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保险人依照前款规定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二章 保险合同 第二节 人身保险合同 第三十三条 投保人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保险人也不得承保。 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前款规定限制。但是,因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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