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防范国家秘密载体被非法销毁 |
释义 | 1、涉密载体销毁是涉密载体闭环管理的最后一关,把好这道关口,对于确保国家秘密安全至关重要。 当前,有些机关、单位擅自销毁涉密文件、资料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还假借销毁的名义掩盖涉密文件、资料丢失的事实,其中的泄密隐患值得重视。 2、为避免此类事件发生,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1)应当将涉密载体销毁工作相关规定内化为行动自觉; (2)严格履行清点、登记手续,报机关、单位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并存放在符合安全保密要求的专门场所。 (3)送销涉密载体,应当分类封装、安全运送,并派专人现场监销。 (4)涉密载体必须送交专门的销毁工作机构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承销单位销毁,禁止送交其他任何单位销毁。 (5)严格监管涉密载体销毁过程,确保涉密载体销毁的申请、批准、销毁、销等程序科学、严格、规范,才可有效防范失泄密隐患。 为了防止国家秘密被泄露,销毁国家秘密载体是必要的,但是销毁时必须要办理清点、登记、审批手续,然后由指定的单位销毁,若是需要自行销毁秘密的,也必须要采用符合规定的设备和方法来销毁,对于违反规定的情形,有可能会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一、劳动合同保密费违约要赔偿吗 保密协议通常指协议当事人之间就一方告知另一方的书面或口头的信息(即保密信息)约定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该等信息的协议。如果负有保密义务的当事人违反协议约定将保密信息披露给第三方,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负有保密义务的违约当事人将承担民事上的赔偿责任。 1、合同保密条款补偿金数额没有明确规定,以约定为准,但基本原则应该是不低于当地最低标准。 2、明确保密信息范围。用人单位在约定保密内容时,务必把需要保密的对象、范围、内容和期限等明确下来,最好通过列举的方式列明所有需要保密内容,否则很容易因约定不明引发诉讼纠纷。不同的企业和同一企业的不同时期,保密范围、内容也有所变化,用人单位应及时修改保密协议内容。 3、明确保密主体。商业秘密的保密主体一般仅限于涉密岗位的劳动者,对于保密岗位和技术岗位,要求其不得披露、赠与、转让、销毁或者协助第三人侵犯公司的商业秘密。除上述涉密岗位以外,不必然承担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在工作中有意或无意获悉公司秘密时,也应该列入保密主体的范围,承担保密责任。此外,那些掌握了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家属、朋友,对保守商业秘密也应该负有同等义务。 4、约定保密期限。保密协议中应明确约定保密期限,虽然法律规定劳动者保守秘密的义务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而免除,但由于商业秘密存在过期、被公开或被淘汰的情况,因此最好还是约定保密义务的起止时间,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5、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在保密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如何使用商业秘密、涉及商业秘密的职务成果的归属、涉密文件的保存与销毁方式等内容,有特殊条款的还应以列举方式进行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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