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黑龙江省纪检委地址是: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花园街294号。 纪检委的职责是: 1、负责党的作风建设,经常对党员进行党规、党法和党纪教育,防止和纠正党内不正之风; 2、经常对党员进行纪律监督,检查党员执行《准则》,遵守党的纪律的情况,对党员违纪问题及时组织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3、负责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党员的申诉和控告,及时向支部和上级纪检部门汇报,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 4、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对他们进行有效的帮助和教育工作。 综上所述,黑龙江省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压紧压实各级党委政府粮食安全主体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责任,为保护黑土地、筑牢大粮仓提供坚强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十八条 监察机关对监察对象执法、廉政、效能情况进行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一)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 (二)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 (三)调查处理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四)受理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 监察机关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组织协调、检查指导政务公开工作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