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沈阳地铁现在仍处于初级线网的搭建阶段,但由于其实际实施进度落后最初计划,且时间已接近一个完整的规划建设周期,因此线网实施进度与2009~2010年前后批复首期规划的诸多城市大致接近。当前,由于组合环线实施时间较为超前,城市核心区的地铁覆盖率尤其有限。近期的未来(至2026年),三期规划实施完毕后,联络城市的第二圈层与数个放射中心的线路仍然缺乏,尤其东西向线路的加密尤为紧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