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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2023年武汉居民医保门诊报销政策
释义
    2023年武汉居民医保门诊报销政策如下:
    1、门诊就诊。参保人员在门诊就医时凭《社会保障卡》、《省直医疗保险就诊单》和《省直医疗保险门诊病历》挂号,由定点医疗机构核实身份,做到人证相符后,在《省直医疗保险门诊病历》上注明就诊时间和医院名称,参保人员方可就医;
    2、居民医保转往市外非联网医疗机构住院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的个人先自付10%,未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的个人先自付20%,再按市内三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执行;
    3、居民普通门诊的定点范围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按照就近便利原则,每位参保人员每个年度内可自主选择不超过3家定点门诊作为本人定点,定点范围之外的不予报销。当然在二、三级医院的门诊就医,也是不报销的。
    居民医保报销政策具体如下:
    1、参保城乡居民在二级及以上定 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按60%比例报销,在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含村卫生室)发生的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按 80%比例报销;
    2、门诊慢特病报销时不设起付线,在相应病种年度报销限额内,按政策范围内费用的 70%(乙类项目先由个人自 付 10%后计)进行报销;
    3、参保人员同时患有多种门诊慢特病的,最多可选择三个病种进行报销,以最高病种支付限额为基数,每增加一个病种报销额度增加 300元,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时间自审核认定之日起执行,门诊慢特病有效期为 3年,期满后重新审核认定;
    4、参保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两病”门诊药品费用,不设起付线, 在年度支付限额内按 60%的比例进行报销;
    5、高血压年度支付限额为每人400 元;糖尿病年度支付限额为每人800元;参保人员同时患 有高血压和糖尿病的,可享受年度支付限额1200元。
    综上所述,不同的参保对象对应着不同的医疗报销比例,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也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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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22:4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