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海口市生育保险金计算办法: 海口市生育保险金=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 生育生活津贴=缴费基数×产假时间,生育医疗费补贴是统一的3000元。享受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用人单位为职工连续缴费;用人单位为员工缴费满一年以上的;生育期间用人单位继续缴费的;符合相关计划生育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持续缴费; 2、用人单位为职工持续缴费一年以上; 3、用人单位在职工生育期间持续缴费; 4、符合相关计划生育标准及相关法规。 一、申请领取生育津贴的条件: 1、在职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社保,生育时累计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以上; 2、在符合国家规定设置妇产科的医疗机构分娩、流产、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3、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 二、生育津贴领取所需材料: 1、需要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2、需要提供生育津贴申请表,可以自行到网上下载。 3、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最好携带复印件。 4、需要提供已经准备好的生育证明和准生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