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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第二套房可以用公积金吗
释义
    购买二套房是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的,不过购买二套房要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话,会有以下限制:
    1、如果第一套房也是用公积金贷款,并且还没有还清贷款,那么购买二套房是不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的;
    2、如果第一套房也是用公积金贷款,并且已经还清欠款了,那么购买二套房就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3、如果第一套房用的是商业贷款,无论是否还清,都是可以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的。
    公积金提取的条件:
    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2、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3、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4、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6、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7、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8、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9、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10、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11、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1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若第一套房是用商业贷款买的,并且正在按揭中,则第二套房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首付等规定以第二套房计算,即首付最低50%,利率上浮行闭10%。若第一套房的贷款已还清,无论是商业贷款还是公积金贷款,都可以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相关规定自然也按照第二套来计算。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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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5 21:4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