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如何办理房屋他项权注销登记 1、办理房屋他项权注销登记手续,应当由抵押人携带房产抵押合同、房产权属证明、还清贷款的证明到受理窗口办理,工作人员进行核实审查,确认属实当场办理注销手续。 2、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 抵押合同发生变更或者抵押关系终止时,抵押当事人应当在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15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抵押登记。因依法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土地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的,抵押当事人应当自处分行为生效之日起30日内,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二、房屋他项权注销所需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 2、他项权证; 3、注销登记申请表; 4、他项权利人(银行)出具结清证明;即还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且证明中须注明他项权证号); 5、他项权利人(银行)出具委托书(盖公章)受托人到现场,出具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