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屋抵押贷款流程: 1、借款人向银行提交书面贷款申请书并提交贷款的相关资料; 2、买卖双方在贷款行开立账户,购房者将首期购房款足额存入贷款行指定的账户; 3、经贷款银行调查、审查和审批后,借款人与贷款行签订借款合同; 4、房屋买卖在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办理房屋过户并办理保险、公证和抵押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贷款通则》第二十五条 贷款申请:借款人需要贷款,应当向主办银行或者其他银行的经办机构直接申请。借款人应当填写包括借款金额、借款用途、偿还能力及还款方式等主要内容的《借款申请书》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借款人及保证人基本情况; 二、财政部门或会计(审计)事务所核准的上年度财务报告,以及申请借款前一期的财务报告; 三、原有不合理占用的贷款的纠正情况; 四、抵押物、质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的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及保证人拟同意保证的有关证明文件; 五、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 六、贷款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