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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内部审计机构有哪些职权
释义
    内部审计机构的职权如下:
    1、根据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要求有关单位按时报送计划、预算、报表和有关文件、资料等。
    2、审核凭证、账表、决算,检查资金和财产,检测财务会计软件,查阅有关文件和资料。
    3、审核成本管理情况,检测成本管理软件。
    4、对审计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调查,并索取有关文件、资料等证明材料。
    5、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财经法规、严重损失浪费的行为,经部门或者单位负责人同意,作出临时制止决定。
    6、对阻挠、妨碍审计工作以及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经单位领导人批准,可以采取必要的临时措施,并提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建议。
    7、检查管理工作及经济效益的情况,提出改进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建议。
    8、检查财经法规的遵守情况,提出纠正、处理违反财经法规行为的意见。
    9、对严重违反财经法规和造成严重损失浪费的直接责任人员,提出处理建议,并按有关规定,向上级内部审计机构或审计机关反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可以根据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参加依法成立的内部审计自律组织。审计机关可以通过内部审计自律组织,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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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13:5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