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个工作日是多久 |
释义 | 20个工作日指的是20天。是指除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外的天数,即是如果中间有春节,元旦,五一,十一,端午,中秋等的话需要顺延每个星期有五个工作日,无节假日的情况下是四个星期,加起来总计正好是20个工作日。 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扩展资料: 每一周的法定工作日为:5天 原则上:自每周一至周五,周六和周日为工休日——完全适用国有机关和事业单位企业除外:企业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 全年的法定工休日为:104天(12个月所有的周六和周日) 全年的法定节假日为:11天。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五一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 一年的法定工作日为:365天/年-104天/年法定工休日-11天/年法定节假日=250天。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第七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一条:按照年、月、日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日不计入,自下一日开始计算。 按照小时计算期间的,自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时间开始计算。 第二百零二条:按照年、月计算期间的,到期月的对应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没有对应日的,月末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 第二百零三条: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 期间的最后一日的截止时间为二十四时;有业务时间的,停止业务活动的时间为截止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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