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报的案子怎样撤销 |
释义 | 报的案子撤销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向公安机关申请撤案:可以前往报案时的公安机关或者派出所,向工作人员提出要求撤销报案的申请,填写相关申请表格; 2、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需要提供身份证明、报案证明、案件受理通知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3、等待处理:公安机关会进行核实和审核,审查通过后会出具相关文件,对报案信息进行注销处理。 报案后要撤销案子,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报案人自愿撤案:报案人认为案件已经得到妥善处理或者其他原因,自愿要求公安机关撤销案件; 2、公安机关认为不必立案:公安机关经过审查认为该案件不必立案或者已经处理完毕,可以提出不立案或者撤销案件的建议; 3、其他情况:案件已经过了追诉时效期限、案件属于行政管理范畴等情况,均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撤销处理。 综上所述,报案后要撤销案子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否则可能会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在撤销案件前,需要仔细核实情况,确保符合上述条件之一,并依据公安机关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便公安机关进行核实和审核。如果存在虚假、夸大或者其他不实信息,则可能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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