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银行汇票的结算有哪些规定 |
释义 | 银行汇票的结算有下列规定: 1、银行汇票的签发和解付,只能由中国人民银行和商业银行参加全国联行往来的银行机构办理。 2、银行汇票一律记名。 3、银行汇票的汇票金额起点为500元。500元以下款项银行不予办理银行汇票结算。 4、银行汇票的付款期为1个月。 一、做承兑汇票生意能否犯法 做承兑汇票生意犯法。该行为属于金融票据欺诈,其主要行为有: 1、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 2、明知汇票、本票、支票无效; 3、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 4、签发空头支票或使用与预留印章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 5、汇票、本票的出票人在出票时出具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或作虚假记录,骗取财物; 6、利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银行存单等银行结算凭证骗取财产。 二、转账支票背书转让 转账支票背书转让的方式如下: 1.记名背书。记名背书必须以银行或公司为背书人,记名背书大都给开证行。 2.空白背书。又称不记名背书,即背书人在汇票上只有签名,不写付给某人,即没有被背书人。 3.限定背书。有些限定背书规定汇票只交付一次,受让人只能自行使用汇票而无再次转让的权利。 三、允许个人使用的票据有哪些 允许个人使用的票据有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银行汇票是指由出票银行签发的; 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银行汇票的出票银行为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办理银行汇票的银行。 银行本票是申请人将款项交存银行,由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票据法》第19条,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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