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的乡村,随务工父母到输入地的城区镇区(同住)并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一、什么叫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1、指父亲或母亲是原农村或外地户口,如今是进城务工的人员,在务工所在城市有稳定工作、住所、收入并交了各种保险的。2、进城务工子女指农村家庭集体搬迁到城里居住,但没有取得居住地的户口的家庭的子女,也叫农民工子女。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父亲或母亲是原农村或外地户口;4、如今是进城务工的人员,在务工所在城市有稳定工作、住所、收入;5、并交了各种保险的如今他们的子女也随父母一起迁入城市生活和学习,这些孩子就叫随迁子女。 二、随迁子女是什么意思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的乡村,随务工父母到输入地的城区、镇区(同住)并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国家也有相关的规定:家长要满足基本条件,即家长在当地有稳定的工作,有稳定的住所,有稳定的收入,并且缴纳各种保险,如此家长即是这个地方的常住人口,尽管不是户籍人口。符合这种情况的家长,其子女属于随迁子女,未来上学可按当地随迁子女政策入学或参加升学考试(一般指的是小学、初中和高中阶段)。 三、外地户口孩子上学政策是什么 外地户口孩子上学一般来说,需要办理转学籍就读手续,具体的资料及手续,各地有所区别,应事先咨询对口学校的负责人或者当地的教育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流动人口的适龄子女在居住地接受教育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持本人及适龄儿童、少年相应的身份证明、就业或者居住证明,向居住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就读申请。居住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以公办学校为主,统筹安排流动儿童、少年入学。 流动人口,是指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县,以工作、生活为目的的人员,不包括在省辖市内中心城区之间异地居住的人员。所谓外来流动人口,一般是指从外地流入城市,在城市中就业和居住,但不具备所居住城市户口的人。外来流动人口进入城市的目的千差万别,但最主要的是以就业为目的而进入城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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