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叫做离婚时的经济帮助 |
释义 | 离婚时经济帮助的条件指的是: 1、双方婚姻关系合法有效 2、一方必须在离婚时存在经济困难; 3、另一方应当具有经济帮助的能力; 4、一方必须存在生活困难; 5、离婚时经济帮助的其他条件。 一、离婚协议书在民政局是否提供 离婚协议书民政局提供。 民政局的是格式文本,不一定适合所有的情况。离婚的双方当事人最好协商好后,根据自身的情况自行起草离婚协议,也可以请律师代书。 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这是办理离婚手续所要求的内容之一。根据相关规定,办理离婚手续时必须出具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2、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3、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4、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5、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6、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7、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8、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9、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10、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合法有效的规定: 1、协议约定内容不得违法国家法律法规; 2、协议约定内容不得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 3、协议约定内容不得剥夺或者限制一方合法权利。 二、哪些情况下能够起诉离婚 1、一方要求离婚的;2、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只能通过法院解除婚姻关系;3、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4、双方是在国外登记结婚的。 三、禁止协议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禁止协议离婚的情形有: 1、一方要求离婚。也就是说,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要求离婚的当事人只能向法院起诉; 2、双方要求离婚,但对子女抚养、夫妻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债务处理等事项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只能通过法院解除婚姻关系; 3、一方或者双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4、如果一方是精神病患者,被医院诊断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民政局不能受理离婚申请,因为民政局不能确定当事人是否有真正自愿的离婚意愿; 5、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是事实婚姻或者同居关系的,根本不办理结婚登记,现在离婚的,只能到法院办理离婚手续,民政局不予办理; 6、双方在国外登记结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