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三级警督为中国警衔体系的第八等级,三级警督在职务上属于处(局)级副职、科(局)级正职或科(局)级副。 三级警督由公安部部长授予副处级、正科级、副科级、科员级以及专业技术中级、初级警官,现行制式衬衣为浅蓝色,标志为两道横杠加一枚四角星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 第八条 担任行政职务的人民警察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警衔: (一)部级正职:总警监; (二)部级副职:副总警监; (三)厅(局)级正职: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监; (四)厅(局)级副职:二级警监至三级警监; (五)处(局)级正职:三级警监至二级警督; (六)处(局)级副职:一级警督至三级警督; (七)科(局)级正职:一级警督至一级警司; (八)科(局)级副职:二级警督至二级警司; (九)科员(警长)职:三级警督至三级警司; (十)办事员(警员)职:一级警司至二级警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