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不是,需要分情况。一、首次申领:首次申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需在户籍所在地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或“一站式服务”办证点申请办理。二、异地办理: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包括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假证的人员,以及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 第五条 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统一印制、颁发和管理。 第六条 公民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并按照规定履行申请领取手续。 第七条 华侨回国定居的,在办理户口登记手续时,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或者登记内容有变更 、 更正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时,应当按照规定申报换领新证;丢失证件的,应当申报补领。 第九条 公民被征集服现役的,在办理注销户口手续时, 交回居民身份证;退出现役后,发还居民身份证或者再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