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居住证的作用 |
释义 |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可享受当地居民的待遇,比如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等。居住证代替之前的暂住证,并有许多针对外来务工人员享受本市的一些本地居民可享受的福利,也可在一定年限后成为本市居名。居住证一般要同社保一起,即有居住证还要一直交纳社保费才可享受到,居住证累计居住年限五年子女可以入读公校。满七年,就可以申请本地户口的机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稳定就业、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申领居住证。居住证制度既保护了流动人口在当前工作居住地的社会福利待遇,又保护了流动人口在原籍的应有权益,保障了来去自由,自由流动,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三条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申请办理居住证的材料有哪些 申请办理居住证的材料有: 1、申请人一寸照片一张; 2、申请办理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育龄妇女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材料; 4、房屋租赁合同及房东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5、单位或居(村)委会等出具的居住证明材料; 6、用工单位出具的务工经商证明材料或就医、就学等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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