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空鼓如何赔偿? |
释义 | 本文讲述了业主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如果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并提供相关证据。同时,如果商品房确实存在主体结构质量问题,给买受人造成损失,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此外,文章还介绍了房屋漏水鉴定机构的相关法律规定,以及符合退房要求的情况。 法律分析 业主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并可以提供房屋买卖合同、房屋墙面空鼓裂缝的照片等证据。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可以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如果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给买受人造成损失,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房屋漏水鉴定机构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关于房屋漏水鉴定机构,并没有针对性的法律规定。涉及这方面的规定,主要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具体内容为: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二、符合退房要求的情况包括什么 符合退房要求的情形如下: 1、开发商延期交付房屋且催告后三个月内仍未交房; 2、出现质量问题,房屋无法交付; 3、交付后,存在主体结构质量问题; 4、房屋的质量问题导致无法正常居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拓展延伸 房子在什么条件下可以退房 就商品房而言,房子符合以下条件可以退房: 1、购房合同约定了退房条件,符合约定的条件; 2、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无法交付房屋; 3、房屋出现的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生活; 4、其它可以退房的法定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结语 业主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如果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可以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如果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给买受人造成损失,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对房屋漏水鉴定机构以及符合退房要求的情况进行了规定。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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