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个月休四天有全勤奖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般是不合法的。全勤奖是公司给员工的一种奖励、一种福利,是为了鼓励努力工作、为公司尽心尽力的员工的,结合公司实际,而且全勤奖并不是工资的一部分。全勤奖不得限制正常休假天数。且全勤奖不属于正常工资范畴之内的钱款。为更好地促进公司管理工作,特别加强岗位纪律,提高公司运营的稳定性及确保完成各项业务任务,特修订全勤奖制度。劳动法以及劳动合同法均未对全勤奖设置强制性规定,这完全是一种公司内部的奖惩管理制度。一般当月在公司规定的上班时间内未出现任何请假、迟到、早退及旷工情况者,公司给予全勤奖。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于全勤奖的详细说明最好是写入劳动合同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 :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情形外,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劳动合同的内容,双方应当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确定;对协商不一致的内容,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