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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精神赔偿的情形具体有什么
释义
    离婚精神赔偿的情形是夫妻一方在婚内与他人有登记结婚,构成重婚行为;或与他人同居;夫妻一方经常性实施家庭暴力,长期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只要夫妻一方达到上述情形之一,就需要进行离婚赔偿。无过错方也有权在离婚诉讼时请求过错方给予自己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一、一方婚内出轨精神损失费能赔多少
    单纯因为一方出轨而索要精神损害赔偿是不可以的,但是如果出轨行为可以构成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况的,并且双方因为该出轨行为而离婚,在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精神赔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夫妻感情破裂的表现是什么
    构成夫妻感情破裂的表现情形:夫妻一方遗弃或者是在家长期虐待家庭成员;与他人有重婚行为或与他人有同居;夫妻一方经常性实施家庭暴力;夫妻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上述的情形都可以构成夫妻感情破裂。
    三、净身出户需要的证据具体有什么
    我国法律并没有关于净身出户的规定,只有规定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有:一方有重婚行为;一方与他人同居行为;一方实施家庭暴力行为;一方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行为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七条
    承担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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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8 15: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