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菌物品管理制度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1、各种经消毒灭菌的物品,要标记醒目,并注明消毒日期和责任者。 2、合格的无菌物品进入无菌间存放,根据消毒日期的先后,分门别类放置于橱、柜内,有序排放。一次性无菌物品须去除外包装后方能进入无菌间。 3、已灭菌物品不得与未灭菌物品混放。 4、无菌物品包装如有破损、潮湿不可再作为无菌物品使用。 5、无菌包已打开但未使用者,也不可放回原处,要重新灭菌。 6、超过无菌有效期的物品须重新消毒灭菌。 7、拿取无菌物品时,必须洗手,戴口罩、帽子,穿工作服。 8、下送的无菌物品应封闭存放或加防尘罩,运送无菌物品的工具应每日清洗消毒,并保持清洁干燥,避免再污染。 法律依据: 《无菌物品管理制度》 第一条 各种经消毒灭菌的物品,要标记醒目,并注明消毒日期和责任者。 第二条 合格的无菌物品进入无菌间存放,根据消毒日期的先后,分门别类放置于橱、柜内,有序排放。一次性无菌物品须去除外包装后方能进入无菌间。 第三条 已灭菌物品不得与未灭菌物品混放。 第四条 无菌物品包装如有破损、潮湿不可再作为无菌物品使用。第五条无菌包已打开但未使用者,也不可放回原处,要重新灭菌。 第六条 超过无菌有效期的物品须重新消毒灭菌。 第七条 拿取无菌物品时,必须洗手,戴口罩、帽子,穿工作服。 第八条 下送的无菌物品应封闭存放或加防尘罩,运送无菌物品的工具应每日清洗消毒,并保持清洁干燥,避免再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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