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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旷离是否属于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事由呢?
释义
    旷工并非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事由。
    一、旷工多久会解除劳动关系
    一般旷工三日视为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其他。
    二、用人单位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劳动合同是否继续履行
    用人单位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或总经理的,并不会导致劳动合同主体变更,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若劳动者不及时、亲自到岗工作的,则按旷工处理。符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中对严重违规情形规定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三、旷工不发工资,对这种情况要怎么处理
    员工无故旷工是违反公司制度的行为,单位可以不支付旷工那几天的工资;
    并且单位可以扣除员工部分奖励性待遇作为处罚,但是对于正常上班期间的工资还是需要支付的,单位不能因为旷工即扣除全月应该发放的工资。
    若公司拖欠工资不发的话,可以采取下列方法解决:
    1、与公司协商;
    2、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3、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4、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在收到仲裁结果之日起15日内到法院起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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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9:58:15